根据市招生考试中心《广元市2020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考试阶段)》规定的办法及要求,市招生考生中心成立中考成绩复核工作组(以下简称复核工作组),组织专人对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答卷进行复核。
一、成绩复核科目及范围
(一)复核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各科目,生物、地理、理科实验操作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县区招办负责核查,体育成绩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核查。
(二)笔试科目复核范围
1. 核查考生信息与答题卡是否一致;
2. 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
3. 是否存在漏评、漏阅;
4. 非选择题每题是否经过双评或双评以上,给分是否超出规定阈值;
5. 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成绩复核工作由复核工作组统一组织进行,不对考生查卷。对复核发现的问题经相应学科专家审定、复核工作组认定后予以更正。
二、成绩复核时间及程序
考生对本人中考成绩有异议,应于7月22日12: 00前凭本 人准考证、身份证到中考报名的县(区)招办登记。县(区)招办须按照《广元市2020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考试阶段)》规定的办法及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县(区)招办须于7月23日18: 00前将汇总后的“广元市2020年中考考生成绩复核登记表”上报市招生考试中心。
复核工作组工作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市招生考试中心收到各县(区)招办报送的中考成绩复核申请数据库后,分科目打印成绩复核表,并组织学科专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于7月24日对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各科目逐一复核确认,同时将复核结果返县(区)招办。考生成绩复核结果不公布,, 由县(区)招办通知考生本人。
若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有质疑的,可在7月25日17:00前携 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区)招办书面申请再次复核,逾期不再受理。对申请再次复核的科目,由仲裁组进行核实, 并做出认定结论。仲裁组裁定结果以书面方式通知考生本人。按教育部规定,仲裁组做出的认定结论为最终认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