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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 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

有关普通高校、各市(州)招考委:

现将《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


附件

 

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

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

为做好我省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确保报名、考试、录取各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7〕15号)和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定。

一、报名

(一)报名资格

从我省工作实际出发,2019年高考报名工作先按2018年教育部规定的条件审查办理。若教育部正式文件下发后对报名条件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二)文化考试报名

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报名(以下简称“文化考试报名”),且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报考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的考生(含对口招生文化艺术类考生)须于2018年10月12日9:00起至17日17:00止,登录各市(州)招考办指定网址进行文化考试网上报名。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于2018年10月18日9:00起至21日17:00止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公布的缴费流程和提示缴纳报名考试费,未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考试费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执行,报名考试费标准为每人130元。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应届高中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由所在学校组织或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往届生持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于2018年10月22日9:00起至25日17:00止到所属县(市、区)招考办或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工作流程如下:(1)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2)比对考生面颊和身份证照片,成功后为考生现场拍照(严禁通过翻拍或扫描等手段采集考生照片信息);(3)采集考生双手拇指指纹(若任一拇指指纹无法采集,则采集双手食指指纹,以此类推);(4)打印《考生信息核对表》,交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5)完成以上流程并确认无误后,签发《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未到现场完成确认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考生在县级招考办确认信息时,均须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民族、学籍等所有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客观、真实;承诺本人在参加体检时将提供真实的既往病史等信息;承诺提供申请享受录取政策照顾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客观、翔实、准确;承诺愿意在考试中严格遵守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考《考场规则》和专业考试《考场规则》。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愿意按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拒不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须交验以下材料:

(1)应届生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

(2)往届生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

(3)身份证。

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须在2018年10月11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办申请,提供房产证或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暂(居)住证明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不符合在外省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四川籍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报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