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参加普通高考考生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参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考生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中师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其余报考条件同普通高考。
二、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普通高考报名包含三个阶段:网上报名(含申报专项计划)、网上缴费、现场确认,考生须完成所有程序其报名方能有效。
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均实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日9:00至16日17:00 。报名网址“宜宾招生考试网”官网。社会考生及在县外学校就读考生(已设置报名点学校的考生除外),进入异地考生报名端口,先注册然后报名。在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再次登录确认报名已经成功,并核对信息无误。报名不成功后果自负。
2、网上缴费时间:10月17日9:00至21日17:00 。缴费网址“宜宾招生考试网”官网。缴费标准130元/每生。缴费后须确认缴费已经成功,缴费不成功其报名无效,后果自负。
3、现场确认时间:
社会考生及在长宁县外学校(未设置报名点的)就读考生于2020年10月27日至11月6日17:00前(周末除外),到长宁县招办(位于长宁县竹海路168号县教育体育局办公楼三楼)现场确认。
设置报名点学校考生原则上由报名点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现场确认、信息采集,设备有困难的报名点提前联系我办。信息采集时,身份证不能识别的考生,报名点要出具确系考生本人、真实无误的承诺函。
另外,所有艺体考生必须在10月27日下午17:00以前完成现场确认。
三、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考生登陆宜宾招生考试网后,单击“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缴费”链接进入报名入口,先注册,,注册后进入网报。
填报说明及要求:
1、参加全国统考考生的报名科类统一选填“外语文科”、“艺术文科”、“体育文科”或“外语理科”、“艺术理科”、“体育理科”,请勿选填“文史”或“理工”;
2、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3、户籍地址请严格按二代身份证填写(户籍迁移但未换身份证的,按已迁移的户口簿上的实际地址填写)。其中省内户籍的考生,省、市、县(区)从下拉菜单中选,后面的填写框从乡镇接着填,城镇的要精确到门牌号码,农村的要精确到村、社。
4、毕业学校只能直接填代码或在后面的选框中选择学校,不得直接填写学校名称。
四、关于地方专项、高校专项
地方专项、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实行考生申报制,两项计划的申报均在报名时一并完成。具备申报条件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1、条件
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是必须在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和专项计划实施区域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申报办法
符合地方专项、高校专项条件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期间进行申报,并在现场确认时,将相关证明材料缴至长宁县招办。
3、专项计划均为本科,若考生高考成绩不能达到本科最低控分线的不能报考。
五、特别提醒: